中央决定上海明年试点改革增值税
发布时间:2011-11-2 点击:3928
   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之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会议决定,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。而上海是首个试点城市。从201211日起,当局将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,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。中国政府网报道,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,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进行试点。同时在现行增值税17%标准税率和13%低税率基础上,新增11%6%两档低税率。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,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。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,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。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。会议指出,此举旨在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,完善税收制度,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。学者认为,中央以上海为试点,有支持其国际航运中心及金融中心发展的战略含意。